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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朝看小说 > 终极反派发掘系统[穿书] > 第10章 养狗

第10章 养狗 (第2/2页)

“哟,我家大雁想穿衣服呀!”宋爸爸喜出望外,忙对店老板说,“大姐忙吗?给我家大雁拿一套衣裳试试呗?”

店老板从柜台里面抬头瞥了他一眼:“我是你大姐夫,你大姐今天进货去了。”

宋彩讪笑:“噢,我说大姐怎么变阳刚了呢,在门外就闻见了雄壮的荷尔蒙气息。”

店老板似乎已经习惯,从架子下面拿出一套小衣服,拆开包装递给宋彩:“什么时候养的狗啊?头一次见。”

宋彩:“昨天带回来的。”

狗大爷在旁边听得不耐烦,拿鼻子去拱那衣服的包装袋,拱出哗啦啦的声响。宋彩擦了擦被蹭上去的清水鼻涕,冲店老板歉然一笑。店老板示意没事,便把衣裳拆了出来递给宋彩。

宋彩道谢,给他家大雁宝宝套上了这件绛紫色小草莓圆领花边短袖衫。

“噗哈哈哈……”宋彩和店老板一起捧腹大笑。

大妖王瞧着胸前的小草莓,满脸的晦气。明明颜色挺爷们儿,抖落开竟然会是个女款。

灭口,十分有必要灭口。

宋彩把草莓装脱掉,换了件条纹的浅色短衫:“这件好像不错,仿照西装衬衫做的,但是有弹性。咦,还带小领结呢!试试?”

不由分说,宋爸爸拾起一条狗腿就往袖子里抻。穿好一看,嚯,正合适!

宋彩把他家大雁推到了镜子前:“怎么样,帅不帅?”

大妖王看着镜子里的狗模狗样,倒是不错。

且慢,本座什么时候对狗的形象有了欣赏的眼光?!

选好了衣服,宋爸爸又给大雁宝宝买了飞盘,铃铛,牵引绳,泡澡球球,还有狗粮和超大号狗窝,哼哧哼哧拖回家以后,累出了一身汗,趴在桌子上直哼哼。

宋彩长得好,见过他的人没有不这么说的,也正因为他长得好,就算主动碰了谁也会让对方产生是自己占了便宜的认知,故而当年被他错认搂了一下的女同学才没有把他告到老师那里。

如今他的样貌落在阅美无数的大妖王眼里,饶是用毫无色彩分辨能力的狗眼滤一遍,仍觉得艳丽得不行。

更别提他此时气喘吁吁,额前碎发被汗水沾湿,脸颊升起两小团深色,眼睛里又尽是细碎的星光。

一个男人,做什么长成这样。

大妖王嗤之以鼻。

宋彩揉了两把头发,摸到一手的汗,于是卷起T恤下摆说:“我去洗个澡,你在这儿老实待一会儿啊。”

大妖王的视线刚好到达他大腿处,微一抬头,便看见正在脱上衣的人劲瘦白净的腰腹,小巧可爱的肚脐,还有不甚明显的肌肉层。

他的线条隐约而流畅,随着呼吸律动起伏,勾魂摄魄。

大妖王觉得自己狗眼发烫。

这条狗喜欢雄性,大妖王醍醐灌顶。

再次嗤之以鼻。

宋彩进了浴室,水声传来,热气开始弥漫。

大妖王顺遂狼狗的心愿,蹲坐在门口守着。意外地,他看见浴室的门没有关好,闪了一条足够钻进蟑螂和色狼的缝隙。

嗯……

大妖王赏了脸,鼻子一拱,门便发出“吱呀”一声。

宋彩闻声回头,连忙走来把门关好,对不请自入的狗大爷训斥:“没礼貌!家里还有两位女士同住,多危险呀!”

训完又心软,想着大雁肯定是因为没有安全感才会对他寸步不离,于是温柔地摸了摸狗头,软语安慰:“好啦,疼你疼你,下次洗澡带你一起进来,不会把你丢掉的。”

宋彩一边洗澡一边叭叭叭地拿甜言蜜语哄他的大雁宝宝,而他的大雁宝宝此时正专心致志地欣赏好风景,完全没听进去。

这毫无防备的人,这赤着脚、滴着水的人,还真是一盘好菜啊。

大妖王广发善心,由着大狼狗这双贼眼看了个够。

午饭时间,宋彩拌了狗粮喂给大雁,可大雁非常抗拒,一口都不肯吃。

宋彩拈一粒狗粮观察着,皱着眉头下决心。

一分钟之后,他终于伸出舌尖舔了一下。

……略带咸鲜味,稍微有点猪饲料气息。

“姥爷,你养过狗吗?狗为什么不吃狗粮?”宋彩问道。

姥爷此刻正给姥姥倒白酒,准备例常干两杯,闻声笑着说:“那谁知道,以前的狗哪讲究狗粮不狗粮的,都吃馒头喝稀饭,没条件的就用开水烫麸皮,饿极了还管好不好吃?”

宋彩:“麸皮能有营养么,可怜死了。”

姥爷:“怎么可怜了,人都吃不起饭,哪有余粮喂狗啊。别看麸皮口感糙,狗子喂得一个比一个胖,那玩意儿添膘。”

宋彩摸摸大雁的头:“宝宝,你吃麸皮不?”

大妖王满脸阴鸷。

麸皮是什么,麸皮,皮肤?

我把你吃了信不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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