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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朝看小说 > 大唐:苟了十六年,被武则天曝光了 > 127 我以我血荐轩辕

127 我以我血荐轩辕 (第2/2页)

“好宝贝啊!”程务挺抚摸着刚刚缴获的铁胎弓,对白狼的送装备的行为非常赞赏,“耶耶要是有这好宝贝,才不会跟人家动刀动枪呢!”

数十个碗口大的陷马坑,熊熊燃烧的烽火,地面拖行的血迹,还有风中传来的莫名其妙的烤肉味,无不在诉说着敌人的凶残和狡猾——对于突厥人来说。

在对那些被摔断了脖子的同袍致以三秒的哀悼,利索地帮助那些奄奄一息的同袍早登极乐之后,突厥将领左手画圈,右手指着烽燧,已经安排好了战术。

十余人下马探路,剩下的人穿好皮甲,举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武器,嘴里喊着整齐的号子,一步步地向烽燧包围过来。

百十人对一个人,什么样的战术才最合理?

一群人单挑一个人,还是采取车轮战,一直把对方给耗死呢?

对方的将领是个懂行的,没有采用这两种办法,一声呼哨,一轮齐射就来了。三波箭雨过后,烽火台就变成了一个插满箭支的草垛子。

一个烽火台不过一个小队,队正队副加十个大头兵,在没有坚固的工事和塔盾的情况下,只这三波齐射就能伤亡殆尽。

期盼中的惨叫声没有出现,突厥人就知道土楼子里面的人不多,或者是已经跑了。当下最要紧的不是追击那未知的唐军,而是赶紧灭掉烽火,阻止远处烽燧上的人跟着点火预警。

几个突厥人嘻嘻哈哈地说笑着,准备上前挑散刚燃烧不久的柴草,几只短矛就激射而出,穿透了他们的胸膛。

“滚出来!藏头露尾的算什么好汉?”

烽火台实在太小,根本就没有藏人的地方,突厥人也不是瞎子,齐齐地对着某个角落叫嚣道。

“耶耶在此!”

这些突厥人的后面,一堵低矮土墙的转角处,一块木板腾空而起吸引了数支弓箭,趁势而出的程务挺却已经近身杀了过来。

不是他不想走,实在是烽火尚未燃烧起来,如果他不出现,烽火很快就会被突厥人熄灭掉。而临近的烽燧看见这半途而废的烽火,只会当程务挺一时疏忽失火了或者是他这个罪臣穷极无聊在玩火。

至于跑过去报告,你确定自己能跑得过战马吗?

此时的程务挺,就像是坠落凡间的普罗米修斯,屹立在烽火之前,百人敌!

什么荣耀,什么功绩,什么抱怨,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,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想法:让这火燃烧得更大一些,更黑一些,让朔州的官兵百姓能看得到,能提前做出防范。

多提前一刻做准备,就能少流一个人的血,就能少一家受损失。

“杀!”

程务挺高举横刀,大喊。

“杀!”

突厥人各执兵刃,也在大喊。

每一次冲杀,都有不少鲜血洒在火堆上,而那火堆就像是得了助燃剂一样,燃烧得也愈发激烈。

腾腾黑烟,扶摇直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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